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轉錄] 所謂「黑箱」是蔡英文任內所修訂的條例

文章 : http://blog.udn.com/tsaixiaolang/11993068



馬政府只是依蔡英文當年所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 5 條 之規定辦理。
魏揚、林飛帆、陳為廷、黃郁芬.......所有帶頭反服貿的人,你們所批評的「黑箱」作業始作俑者是蔡英文,如果你們自認中立沒有綠色政治色彩,也不是蔡英文、民進黨打手,請叫蔡英文出來針對此事說清楚講明白。

民國91年9月底扁政府陸委會主委蔡英文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翻修,提出扁政府行政院草案,第五條規定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案第8786號)」也就是說,蔡英文認為服貿協議,僅需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10月初國民黨深覺此案不妥,由立委陳學聖領銜提出修正案,共有國親兩黨43位立委與民進黨1位立委李文忠連署。在第5條第2項內加上「並送立法院備查(見院總字第1554號委員提案第4379號)」等字眼。
蔡英文眼見無法拒絕,竟然臨時想出特別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等字眼。(也就是說,蔡英文認為如有必要時,兩岸協議可以「黑箱」處理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熱門話題-蔡英文昨是今非 (陳以信)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28002051-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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