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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轉錄] 所謂「黑箱」是蔡英文任內所修訂的條例

文章 : http://blog.udn.com/tsaixiaolang/11993068



馬政府只是依蔡英文當年所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 5 條 之規定辦理。
魏揚、林飛帆、陳為廷、黃郁芬.......所有帶頭反服貿的人,你們所批評的「黑箱」作業始作俑者是蔡英文,如果你們自認中立沒有綠色政治色彩,也不是蔡英文、民進黨打手,請叫蔡英文出來針對此事說清楚講明白。

民國91年9月底扁政府陸委會主委蔡英文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翻修,提出扁政府行政院草案,第五條規定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案第8786號)」也就是說,蔡英文認為服貿協議,僅需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10月初國民黨深覺此案不妥,由立委陳學聖領銜提出修正案,共有國親兩黨43位立委與民進黨1位立委李文忠連署。在第5條第2項內加上「並送立法院備查(見院總字第1554號委員提案第4379號)」等字眼。
蔡英文眼見無法拒絕,竟然臨時想出特別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等字眼。(也就是說,蔡英文認為如有必要時,兩岸協議可以「黑箱」處理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熱門話題-蔡英文昨是今非 (陳以信)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28002051-260109

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食安新聞整理及追蹤 ( 2015-04-16 )

From :
https://tw.news.yahoo.com/%E8%AE%93%E6%88%91%E5%80%91%E5%90%83%E4%B8%8B%E9%BB%91%E5%BF%83%E9%A3%9F%E5%93%81%E5%BE%8C%EF%BC%8C%E9%82%A3%E4%BA%9B%E4%BA%BA%E6%80%8E%E9%BA%BC%E4%BA%86---100534875.html


讓我們吃下黑心食品後,那些人怎麼了...


Y筆記● 三聚氰胺事件讓台灣民眾開始重視食安問題。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去年三讀通過,提高黑心食品的罰金與罰鍰上限。
● 頂新混油案4月17日將再度開庭。
知名連鎖飲料店「英國藍」的玫瑰花茶驗出世紀之毒DDT殺蟲劑,再度重擊台灣食品安全。近年台灣被「黑心食品之島」惡名纏身,可說是三個月一小爆,半年一大爆。別讓黑心業者覺得「消費者是健忘的」,Yahoo!奇摩新聞幫你繼續追下去,塑化劑、毒澱粉、黑心油等食安事件,現在到底有何發展

2008年9月毒奶粉:中國大陸爆發三鹿毒奶粉事件,因為含有三聚氰胺造成數十名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甚至有案例因此死亡。當時中國國家質檢總局證實,高達25噸的同批奶粉已銷往台灣作為食品加工,如麵包、奶精等,引爆台灣毒奶粉風暴,大潤發承認從台威公司進口三鹿牌奶粉自製麵包糕點、金車伯朗咖啡等八種即沖式飲品也中鏢。風暴進一步擴大,受影響廠牌不乏知名食品公司,如愛之味、卜蜂企業、華元食品、梅農古坑咖啡、真口味食品(生產古道奶茶等十數家公司,甚至台灣必勝客披薩也傳起司粉驗出含有三聚氰胺
結果呢
受牽連廠商需下架的產品市值恐達十億元,時任衛生署長林芳郁則因事件處理不當而辭職,新任衛生署署長葉金川宣布奶製品不得檢出任何三聚氰胺。
因應三聚氰胺事件,2010年1月衛生署整併食品衛生處、藥政處,成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2011年5月塑化劑:該年的塑毒風暴被稱為台灣版毒奶粉,部分上游原料供應商為了節省成本,在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摻入廉價工業用塑化劑(DEHP),比三聚氰胺毒上20倍,不只造成生殖毒性,甚至有致癌危險。塑毒風暴席捲台灣各大加工食品,包含飲料、糕點、麵包和藥品等。經過衛生署追查,1994年成立的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傑向金童公司購買攙有DEHP的起雲劑,並將問題起雲劑轉賣中游廠商:協成化工、金饌生技,下游業者更不乏知名品牌:金果王、成偉食品(盛香珍)、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Taiwan Yes)、台灣比菲多、名牌食品悅氏)、家鄉公司香吉士)、鮮茶道連鎖飲料店、長庚生物科技等
不到一星期,與昱伸師出同門的賓漢公司,被查獲生產摻有塑化劑DINP的起雲劑,並且是統一公司長期配合廠商,產品主要流向統一企業、美達食品及泰華油脂三家廠商。
結果呢
2012年12月27日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傑夫婦,各判15年、12年,併科罰金27萬元,公司則判罰金2400萬元。上游廠商金童公司負責人潘淑蘭也被判刑8年,公司判罰金1600萬元,全案定讞。隔年金果王負責人陳阿和判刑1年2月,公司部分判處罰金38萬元定讞。
2013年5月毒澱粉衛生署食藥局接獲舉報,澱粉製造廠業者竟將化工原料順丁烯二酸摻入化製澱粉、地瓜粉等原料粉,流至下游廠商販賣製作成各式食品,如麵條、年糕、粉圓、布丁等,主食及台灣小吃幾乎淪陷。之後又爆台南立光農工公司拿工業級防腐劑「EDTA-Na2」,調製成洋菜粉、愛玉粉銷給食品業,製作布丁、冰淇淋、寒天等產品,受害廠商包括統一、愛之味及生產「開喜烏龍茶」聞名的德記洋行(統一旗下公司),網購名店「依蕾特布丁」也被波及 
結果呢
下游廠商將受牽連商品全面下架,包含已銷售35年的統一布丁。2013年5月爆發毒澱粉,茂利澱粉負責人徐東銘沒有吐實,隱匿其他倉庫還有順丁烯二酸的澱粉。遭開罰1800萬元。2014年2月茂利、三進等7家業者,9年來共銷售1911萬公斤的毒澱粉害消費者吃下肚,獲利約4億7822萬元,遭依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並請求嚴厲量刑,茂利和三進兩家公司最高可被各處罰金1000萬元。
2013年11月監察院糾正衛福部及經濟部,同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案,衛福部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2013年6月「皂黃」豆乾北市查獲百年老店「尤協豐烘豆乾店」製作「拜拜用的大黃豆乾」時添加油漆染料「皂黃」。此外,西門町的「益良食品」,涉嫌以工業色素皂黃混充食用色素販賣,不僅供貨給尤協豐,也賣給麵條業者。
結果呢
尤協豐、益良食品行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台北地檢署2013年12月偵結,給予尤協豐負責人尤信富、益良負責人陳明珠、陳永證三人緩起訴。
2013年8月胖達人香精麵包香港部落客Keith踢爆胖達人有添加香精卻標榜「無添加人工香料」,業者遭稽查發現麵包添加9項人工香料,天然酵母也拿不出天然證明,涉及廣告不實。
結果呢
事件爆發後,胖達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18萬,台北地檢署分案依詐欺罪嫌偵辦。後因胖達人母公司「基因國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股價疑遭人炒作,也被偵辦。2014年3月,胖達人易主,改掛「太陽王路易(Sun Louis)手感烘焙」招牌,同年10月:台北地檢署認定「胖達人炒股案」查無實證,全案簽結。
2013年8月劣米裝好米:市占前三大的米商「泉順公司」被踢爆,以低價越南米混充台灣米,「大地情長ㄟ米」(產地標示為台灣及「山水長纖米」(產地標示為台灣50%、泰國50%),不含國產品種稻米,該公司另一產品「台稉九號國家標準一等米」送驗發現,台稉九號含量未達80%。
結果呢
事件爆發後,被「糧食管理法」要求立刻下架、回收,三樣商品並各處20萬元、4萬元罰鍰。病因違規四次遭農糧署撤銷糧商登記證。泉順事後向行政院提訴願成功,隔年(2014年)5月農糧署恢復泉順的糧商登記。
2013年底,行政院會通過「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混合銷售、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違規情形,處以最高400萬元罰鍰。
2013年10月大統黑心油老字號大統的「大統長基特級橄欖油」,強調100%特級橄欖油,卻被發現橄欖油含量遠不到50%,添加低成本葵花油及棉籽油混充,甚至添加「銅葉綠素」,大量使用恐造成銅中毒及損傷肝功能。並賣給福懋油脂及頂新製油,其中頂新旗下味全公司其21項油品混摻大統長基含銅葉綠素的橄欖油。
結果呢
2014年7月,大統長基混油案,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判處高振利12年徒刑,大統併科罰金新台幣3800萬元定讞。時任頂新董事長的魏應充開記者會道歉,並成立新台幣5,000萬元的消費者準備金信託帳戶。另外因涉嫌販售大統混摻油品,遭台北地檢署列為詐欺被告,並以1000萬元交保。
2014年2月鼎王麻辣鍋湯頭鼎王麻辣鍋曾號稱以多種中藥及蔬果熬煮湯頭,但去年初遭踢爆湯底參雜康寶雞湯塊,及僅少數中藥蔬果熬製,被控詐欺。北檢最後認為鼎王僅犯廣告不實,法院判罰了20萬元。
結果呢
鼎王在消費者心中地位下滑,雜誌調查的「新世代最嚮往企業」中,鼎王跌出百名,此外,網友票選國內十大麻辣鍋,也跌落榜外
立法院在今年(2015)1月三讀通過修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對此新增「鼎王條款」,政府得要求店家及散裝食品標示特定食品的詳細資訊,如火鍋店家應標明湯頭原料等,違反最高可罰至300萬元,擬將在今年夏天全面實施。
2014年2月工業漂白劑漂白豆芽台南地下豆芽菜工廠被查獲,從11年前就以俗稱「保險粉」的工業漂白劑「連二亞硫酸鈉」漂白豆芽菜,試圖增加賣相及延長保鮮,直到2014年才被查到,共獲利近1億。
結果呢
台南地院一審判決,以「危害不大」、以及「現有資料無法確定漂白劑對人體是否有有危害」等理由,判負責人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法官認為,邱嫌不曾向菜販欺騙豆芽菜生產過程,而判詐欺無罪。檢方則認為詐欺的要點在於對下游隱匿資訊,將提起涉詐欺之上訴。
2014年9月餿水油、飼料油爆發檢調查獲知名豬油品牌強冠,因貪圖數百萬元差價,向屏東郭烈成等地下工廠購入餿水油、廢食用油、回鍋油,以及向香港金寶運貿易公司購入「飼料油」後製成香豬油販售,知名企業味全、旺旺、統一超商、全家、味王、奇美食品、盛香珍、美食達人(85度C)、黑橋牌等皆使用到該油品,甚至小吃攤、糕餅業、中西式餐飲都受到牽連,幾乎全台淪陷,頂新製油更爆出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
結果呢
事情爆發後,頂新集團正義油品遭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最高罰款5000萬元。而一年內三次「問題油」危機,引爆全民「滅頂行動」;魏應充再度向社會大眾道歉,請辭味全董事長、頂新製油董事長、正義油品董事長等董事職務。彰化地檢署以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涉犯數十項詐欺,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今年(2015)魏應充在「有羈押原因」的前提下,以3億元續保,全案將於4月17日繼續審理。
2014年11月18日拖延多年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因為民怨沸騰,立法院終於三讀修正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舉證責任自消費者移轉至廠商、一定規模以上的廠商需設立實驗室等等。全面提高黑心食品的罰金與罰鍰上限,法人最重罰20億元。
2015年4月15日消基會正式對頂新正義豬油、強冠、等相關廠商等共51家業者連帶求償,金額達 1億839萬9402元。 
2014年12月致癌豆乾含工業染劑二甲基黃台中知名的「德昌豆乾」遭香港當局驗出疑添加「二甲基黃」,食用恐致癌症。追查發現,源頭來自台南芊鑫實業社製造乳化劑的添加,數年來提供多家豆製品下游廠商,包含曾賣油皮給「維力炸醬麵」、「大乾麵」製作油包的裕香食品。
結果呢
數十家及逾百項豆製產品淪陷,檢方具體向法院求處盧天榮有期徒刑20年,盧嘉芊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犯罪不法所得2520萬元也請法院沒收,判決結果仍未出爐。
2015年2月黑心鴨血供應商「双鵬」向各地屠宰場以飼料製造為由,假借清運之名,購買含有羽毛、糞便廢棄的不衛生雞血混充於鴨血,製作販售給全台700家餐廳與零售業者,不法獲利近億元。火鍋店包括鼎泰豐、鼎王、無老鍋、寧記、老四川等,双鵬鴨血也銷往超市、傳統市場,幾乎全台淪陷。
結果呢
事發後,新北市政府已對双鵬罰款500萬,撤照並廢止双鵬工廠登記,不得繼續營業。今年(2015)4月檢方起訴負責人彭光謚等人,並求處重刑,而彭光謚則以150萬元交保。
2015年3月「吊白塊」潤餅皮新北市衛生局查獲3件潤餅皮驗出工業用漂白劑(俗稱吊白塊)中的甲醛,其中中和春源商號更已使用逾20年、製造超過70萬片餅皮。
結果呢
三家業者在事件爆發時,已被要求下架,且勒令停工。4月13日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起訴程春源商號負責人程蔡金玉,並扣押名下不動產、聲請沒收近兩年的不法所得約兩百多萬元。
2015年3月黑心胡椒粉、胡椒鹽、辣椒粉、咖哩粉彰化地檢署查獲「進興製粉有限公司」、「進興行製粉廠」及「澄清製粉行」涉嫌向台中「誼興貿易公司」使用工業用碳酸鎂取代食用碳酸鎂,混入胡椒粉、胡椒鹽、辣椒粉、咖哩粉等調味粉和食用色素當中,以降低成本,而且3年前便開始販賣黑心調味粉,估計共82噸已銷全台。
結果呢
誼興負責人林忠柱與三家下游廠商皆坦承犯行,最重可處2億元罰鍰,林嫌因坦承罪行、配合調查,以五萬元交保,下游業者則請回。
2015年4月爆發黑心藥品衛生局接獲通報,除了黑心調味粉之外,「誼興貿易公司」還出售工業用碳酸鎂給藥廠,爆發黑心胃散事件。使用工業級的碳酸鎂作為主成分,不只藥效全失,甚至有傷肝腎疑慮。衛福部食藥署目前已發現「葡萄王生技」及「明通化學製藥」等中標,而第一波查核發現13家業者共23項產品違規添加,其主成分碳酸鎂(鈣)卻只有食品添加物許可證
結果呢
這些藥品、食品不分的製藥廠,產品下架回收,庫存品封存停止出貨。另外,根據藥事法規定,這些藥廠的產品不符規定,各將會遭到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但最新調查指出,食藥署只能以第三款「藥品中一部或全部含有污穢或異物者」開罰,無法用刑法查辦負責人。食藥署也已經將碳酸鎂(鈣)列入例行查廠必檢項目,已啟動第二波清查,估計要花一周時間才能清查完
2015年4月英國藍飲品含世紀之毒DDT今年三月初,一名女性飲用知名飲料店「英國藍」的玫瑰花冰茶後,感到頭昏腦脹、四肢無力,向衛生局檢舉,要求將產品送驗。報告出爐發現,顯示農藥殘留多達11種,其中還有4種禁用的殺蟲劑DDT成分。
結果呢
事件爆發後,總公司「斯托那威有限公司」隨即下令產品下架。但又爆出,玫瑰花原產地是伊朗,而不是標示的德國。食藥署表示,對於標示不實,依法可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農藥超標則罰6萬到2億元。

所以Y
儘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在去年已加重罰則,但今年黑心食品依舊連環爆,可見效果有限,除了立法、修法,民眾還是想看到政府的執行力。別讓時間淡忘一切,讓台灣人的良心滅絕黑心。

2015年2月2日 星期一

頂新違法版圖

From 林淑芬立委臉書

從我自己簡單繪製的頂新違法版圖可以一窺頂新違法的全貌
除了越南的大幸福案,
頂新透過鑫好從外國買非食用油, 而且還是在頂新正義廠裡面脫色脫酸脫臭?
頂新和正義多年來自己從香港進口大量的地溝油充當假豬油案呢?
頂新自己到澳洲買非食用的牛油充當可食用的牛油呢?
頂新過去跟強冠買大量的假豬油,多處的檢調單位都早在9月查強冠的時候就知道了,
還有跟高振利大量購買的假油案?







而且這些幾乎都是偽造假的可食用證明因此可以證明頂新正義犯罪的蓄意,
這些都是在頂新正義廠區內脫色脫酸脫臭的,
由此可知,頂新正義賣的幾乎沒有一滴是乾淨的油,
這絕對是整個公司經營者經營政策的指使,
這些檢調怎麼沒辦呢?
而且都是長期且大量影響人民健康,
且政府長期包庇,
由此就可以知道檢方和法官現在在演那一齣戲,
這樣魏應充能放嗎?

馬英九當時羈押魏應充,
魏家拿手上握有的政治獻金證據威脅馬英九,
相互叫囂許久,擦出許多政治獻金內幕的火花.

而現在推測起來合理的懷疑,
馬跟魏家可能透過管道取得一定的共識, 雙方停火和解。
所以馬陣營敢回擊名嘴,因為魏家不會再供應內幕了,
所以魏應充交保了。
趁立法院休會,趁半夜……
而最大的包庇是,
以前任何重大案件一起訴,
起訴書都馬上被故意外流,而魏家案前所未有的,竟然沒人見過起訴書的內容。
從新聞稿來看,
檢調只辦理起訴魏家在越南大幸福的洗油案,
其他細節我們都不得而知。
也無從評論檢調及司法在這次羈押上如何縱放?
就能避重就輕了?

大家都想知道魏應充會不會還押,
政治是不是再次介入頂新案司法調查要輕放魏家?
這些政治高層他們把我們的健康拿去跟頂新交換給獻金給錢,
我們得癌症,他們得財富,還拿這些財富來向我們驕傲.
抗議吧,表達我們的憤怒吧,
只有人民才會有力量。
現在唯一能靠的就是人民自己!!

2014年6月4日 星期三

<轉錄> 囤房大戶揭曉


答案揭曉,囤房大戶全部是壽險公司,銀行及醫院,原來拿了大家的保費,都去買房子,囤積資產, 醫院買那麼多房子幹什麼?搞了半天,我們看病和開刀繳出去的錢,也成了醫院資產投資的本金,可是這些財團法人交多少稅? 醫院還是基金會轉投資,屬公益捐,搞不好免稅呢,下周一要來上趙姐節目的保險達人劉鳳和先生說的好,炒房,我們這群小傻蛋也是幫兇!!
政府追查遠雄集團因合宜住行賄桃園副縣長葉世文一案,正如火如荼進行。台北市政府調查法人炒房大戶的統計資料也在3日公開。

根據清查,台北市法人擁有住宅,最高者達673間房,在前十名中有6名為銀行,2名為人壽保險公司。這些坐擁住宅的法人是哪些銀行與保險公司?台北市政府目前尚未公佈名單。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在5月19日市長總質詢時,揭發台北市竟有法人持有台北市673間住宅,要求台北市政府全面清查是否有囤房事實。根據台北市政府清查發現,法人持有台北市住家數的前10名,其中6名為銀行、2名為人壽保險公司、醫院及公營事業各1名。其中調查說明,保險公司持有之住家用房屋多屬資產投資。

法人囤房大戶前十名,有兩家為人壽保險公司,且持有住宅至少在180間以上。台北市政府調查發現,這兩家保險公司持有之住宅多屬資產投資,這不就是囤房大戶嗎?

這2間人壽保險公司至少在台北市持有超過180間以上住宅,況且市府都調查發現該2間保險公司持有之原因為資產投資,難道台北市政府不應有具體作為嗎?台北市政府只敢課一般民眾房屋稅,不敢打老虎嗎?

王鴻薇質疑,台北市政府表示自然人無論持有原因及房屋態樣為何,如住家用房屋非屬自住房屋,未來將改按3.6%稅率課徵房屋稅。但是針對法人囤屋,像是保險公司擁有多戶住宅進行資產投資,市府竟不認為其有囤房行為



《傳產》王鴻薇:單一法人持有673戶,不是囤屋是什麼?


  • 2014-06-0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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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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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台北電】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天上午PO文指出,日前揭發台北市單一法人囤積673間住宅,今日台北市政府清查發現,法人囤房大戶前十名,有兩家為人壽保險公司,且持有住宅至少在180間以上。
王鴻薇說,這兩家保險公司持有的住宅多屬資產投資,這不就是囤房大戶嗎?
王鴻薇在5月19日市長總質詢時,揭發台北市竟有法人持有台北市673間住宅,要求台北市政府全面清查是否有囤房的事實。
5月28日,台北市政府清查發現,法人持有台北市住家數的前10名,其中6名為銀行、2名為人壽保險公司、醫院及公營事業各1名。其中調查說明,保險公司持有之住家用房屋多屬資產投資。
王鴻薇說,這2間人壽保險公司至少在台北市持有超過180間以上住宅,況且市府都調查發現該2間保險公司持有的原因為資產投資,難道台北市政府不應有具體作為嗎?台北市政府只敢課一般民眾房屋稅,不敢打老虎嗎?
王鴻薇質疑,台北市政府表示自然人無論持有原因及房屋態樣為何,如住家用房屋非屬自住房屋,未來將改按3.6%稅率課徵房屋稅。但是針對法人囤屋,像是保險公司擁有多戶住宅進行資產投資,市府竟不認為其有囤屋行為?
王鴻薇表示,台北市單一法人最高持有673戶住宅,其次為548戶,第3名475戶、第4名339戶、第5名319戶、第6名304戶、第7名249戶、第8名237戶、第9名203戶、第10名180戶。(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張國仁)

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政府追查遠雄集團因合宜住行賄桃園副縣長葉世文一案,正如火如荼進行。台北市政府調查法人炒房大戶的統計資料也在3日公開。根據清查,台北市法人擁有住宅,最高者達673間房,在前十名中有6名為銀行,2名為人壽保險公司。這些坐擁住宅的法人是哪些銀行與保險公司?台北市政府目前尚未公佈名單。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在5月19日市長總質詢時,揭發台北市竟有法人持有台北市673間住宅,要求台北市政府全面清查是否有囤房事實。根據台北市政府清查發現,法人持有台北市住家數的前10名,其中6名為銀行、2名為人壽保險公司、醫院及公營事業各1名。其中調查說明,保險公司持有之住家用房屋多屬資產投資


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轉錄> 爛透了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From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2/34990363/?utm_source=FB&utm_medium=MWeb_Share&utm_campaign=%E7%88%9B%E9%80%8F%E4%BA%86+%E6%9E%97%E7%9B%8A%E4%B8%96%E5%8F%AF%E6%8B%BF%E5%9B%9E1420%E8%90%AC

【綜合報導】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爐渣業者陳啟祥6300萬元,前天一審輕判7年4月,引爆民怨,因貪污被判20年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昨痛批:「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更讓民眾憤怒的是,法官認定林益世不法所得和不明財產是4880萬元,須沒收或罰扣,林未來竟可聲請發還1420萬元,形同法院背書民代可收「喬事費」,民眾昨大罵:「爛透了!貪污那麼多錢,法院竟還要吐給他!」

事實上,早在宣判前數天,林母沈若蘭就已聲請發還600萬元。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昨說,因承審法官紀凱峰休假出國,等他回國上班後再討論是否發還。林益世尚未聲請要求發還1420萬元,但吳說:「若林益世將來聲請發還,也會依法處理。」

法院:喬事費非黑錢

林益世案判決前天出爐後外界譁然,《蘋果》歸納各界主要質疑有5項:
1、林益世不算貪污,因為法院認為用職務勒索有罪,用聲望勒索無罪,如果林不是立委或政院秘書長,哪裡有影響力?

2、經濟部握有公股民營公司中鋼、中聯人事權,林益世可藉立委質詢要脅,影響兩公司決策,判決卻隻字不提。

3、林益世貪那麼多錢,竟只判7年4月?

4、林益世收錢做「服務選民」,還找上經濟部,竟不算利用立委職權貪污?

5、民代未來是不是都可收錢做選民服務?
此外,根據起訴林益世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認定,林向陳啟祥拿到的不法所得高達6300萬元,結果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用恐嚇中鋼、中聯主管方式,幫陳取得轉爐石合約,才屬犯罪行為,該部分酬勞3300萬元算不法所得,加上林家人保管箱中有無法交代來源的1580萬元現金,兩筆合計4880萬元。至於林幫忙喬爐下渣合約拿到的3000萬元,因未向公務員恐嚇、施壓,沒有違法,這筆「喬事費」不是黑錢,合計林僅被追繳沒收4880萬元。

律師鄭伊鈞昨指:「林益世被查扣6300萬元,法院認定不法所得僅4880萬元,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一旦案件定讞後,地檢署執行科還得主動將多查扣的1420萬元發還給林益世。」

針對判決認為林益世無法影響中鋼、中聯的決策,有檢察官質疑:「太離譜!中鋼等公股民營公司都要到立法院報告及接受質詢,立委對中鋼、中聯肯定有影響力。」綠委段宜康昨在臉書嘲諷:「立委居然被認定無實質影響力!教我等此後如何招搖過市、白吃白喝?」綠委李應元也說:「秘書長要負責跨部會協調與總統府的聯繫,人事案也都會透過秘書長上呈,具間接影響力。」一名不具名的前立委指出:「林益世掌握相當權力,足以影響決策,選民才會上門請託,這是很簡單的邏輯,法官未免太過天真了!」

民眾:我怎麼教小孩
綠委陳唐山昨探望陳水扁後,轉述扁知悉後痛批林案「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我的案子是政治迫害。」

民眾姚先生昨痛心說:「司法已死!法官說這樣不是貪污,我真的不知道以後要怎麼向我的孩子解釋。」作家馮光遠昨在臉書上貼文:「馬英九愛將林益世的判決讓大家太失望,有朋友在臉書上發起『台北地院,我呸!』活動,我在此響應。」短短2小時有近3千名網友按讚。

面對外界質疑,審判長吳秋宏說:「尊重並虛心接受各界批評。」他強調,林案判決並未推翻最高法院的實質影響力見解,但實質影響力不能無限上綱,林益世只影響民間企業的締約行為,請託對象也不是公務員或公務機關,這些請託行為也不屬立委或秘書長的職務範圍,因此無法構成貪污罪。

法部:二審可能不同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昨到立法院報告時,藍綠立委砲聲隆隆,吳陳鐶欲言又止說:「如果檢察官上訴,二審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案件仍在審理中,希望各界讓檢察官及審判者能獨立行事。」特偵組發言人張進豐昨說,特偵組收到判決書若決定上訴,一定對外說明。

昨晚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到中崙派出所報到,不發一語。前天穿紅內衣內褲求好運的彭愛佳昨刻意全身包緊,避免走光。

【林益世收錢喬事損益表】
★收入:喬事收賄6300萬元,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以美鈔、台幣支付
★支出:
●喬事恐嚇,法院判決沒收3300萬元不法所得
●被查獲有不明財產,罰金1580萬元
●合計4880萬元
★剩餘:收入6300萬元-支出4880萬元=1420萬元
判決定讞後,林益世可聲請發還142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林益世案5大質疑與回應】
1.林益世不算貪污,因為法院認為「用職務勒索有罪,用聲望勒索無罪?」如果林不是立委或政院秘書長,哪裡有影響力?
法官:林雖有立委職權實質影響力,但未藉此要求公務員作出特定的行政決策,故不構成貪污罪。

2.經濟部握有公股民營公司中鋼、中聯人事權,林益世可藉立委質詢要脅,影響兩公司決策
法官:林恐嚇中鋼、中聯高層作出有利地勇公司的決策,但兩公司屬民營非公務機關,不符貪污構成要件。

3.林益世貪那麼多錢,竟只判7年4月?
法官:林犯最重可判7年半的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判7年4月已算重。

4.林益世收錢做「服務選民」,還找上經濟部,竟不算利用立委職權貪污?
法官:林雖曾經發便箋提醒當時的經濟部長施顏祥注意爐渣案,但未追蹤結果,也無不法要求,非行使立委職權。

5.民代未來是不是都可收錢做選民服務?
法官:民代收錢喬事,只要對象不是公務機關、公務員,事情也與民代法定職務無關,就不算貪污。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